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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柳辛庄-嘉华路)和3号线(西三庄-乐乡)服务质量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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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项目“2023年度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柳辛庄-嘉华路)和3号线(西三庄-乐乡)服务质量评价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促进轨道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5号)、《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等规定,拟开展2023年度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前。
2.3比选范围:2023年度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柳辛庄-嘉华路)和3号线(西三庄-乐乡)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比选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国内轨道交通评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5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gdbzxwhk@163.com,进行网上审核。
4.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比选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月20 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2118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11—665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