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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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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冀交办运〔2023〕35号)要求,为规范安全考核工作,提升轨道交通系统人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现就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城市客运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城市客运安全生产实务等。
三、考核时间
2024年6月、11月,具体考核日期后续通知。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采取闭卷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实体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三)试卷组卷原则
1.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数量及分值见下表。

 
2.试卷题目包括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试卷组卷比例见下表。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市轨道办将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