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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轨道办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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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
(二)负责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代表市政府下达轨道交通建设任务,行使协调、监督和检查职责,推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和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共同抓好轨道交通建设。
(四)负责审定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
(五)负责监管轨道交通运营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